指南解读缺血性卒中的参与干预与康复

神经内科大讲堂转自:医院。

5、参与干预医治

(1)参与干预医治适应证

1.颈动脉支架术(CAS):(1)症状性颈动脉狭窄患者,如无创性影象检测发现同侧颈动脉狭窄程度>70%或经导管血管造影显示狭窄程度>50%,血管内操作中低危险者,CAS可作为颈动脉内膜剥脱术(CEA)的候选措施。(2)无症状颈动脉狭窄患者,通过导管血管造影提示狭窄程度>70%,当CEA手术风险高但血管内操作中低危患者,首选CAS医治。(3)对颈部条件不适合CEA,或CEA难以到达病变部位的症状性重度狭窄患者,某些肌纤维发育不良患者、大动脉炎稳定期有局限性狭窄患者、CEA术后再狭窄患者和放疗后颈动脉重度狭窄患者,可根据病情首选CAS医治。

2.椎动脉起始段狭窄:椎-基底动脉系统缺血症状,抗凝或抗血小板聚集医治无效,血管造影显示一侧椎动脉开口处狭窄程度>70%,另外一侧发育不良或完全闭塞。

3.锁骨下动脉狭窄:(1)血管造影证实狭窄>70%,血管造影或血管超声证实有“盗血”现象,具有明确椎-基底动脉系统缺血症状。(2)血管造影证实狭窄>70%,具有明确患侧上肢缺血症状。

4.颅内动脉参与医治:(1)症状性颅内动脉狭窄,血管造影证实狭窄>70%,规范药物医治无效的患者。(2)缺血性卒中急性动脉溶栓后残余狭窄。(3)颅内动脉瘤的参与医治:当外科干预风险很大时,如高龄或伴发严重内科疾病的患者、解剖位置不利于手术(如后循环的基底动脉尖动脉瘤)的患者,可进行血管内栓塞术;对复杂的动脉瘤,应采取联合医治,如动脉搭桥术加邻近的血管栓塞术。

(2)参与干预医治应遵守的原则

参与干预医治须由具有资质的医师接受神经参与培训后,严格依照指南操作规范进行。

1.推荐动脉支架围手术期进行规范的抗血小板医治,医治周期取决于支架材料类型和目标血管。

2.严格控制动脉支架实行中的危险因素,积极进行合并症的医治。

3.推荐术前和术后24h内记录神经系统检查结果。

4.建议术后1个月、6个月、每一年进行影象学随诊,包括对侧血管及全脑血管情况。

6、卒中康复与护理

(1)卒中康复卒中康复是经循证医学证实为下降致残率的有效方法,是卒中组织化管理中不可或缺的关键环节。主要包括:卒中功能障碍的康复:包括运动功能障碍、感觉障碍、认知障碍和情绪障碍、语言交换障碍、吞咽障碍、尿、便障碍;卒中后继发障碍的康复:骨质疏松、压疮、关节挛缩等;日常生活能力和生活质量的提高;其他康复措施:康复工程、手术矫形、中医疗法是卒中后经常使用康复技术。

(2)卒中护理卒中护理在卒中医治进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,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肢体瘫痪、意识障碍、吞咽障碍、心理和情感障碍、语言交换障碍、已和预防各种并发症的护理(肺部感染、压疮、下肢深静脉血栓等)。新的规范简单明了,从生活方式的干预到卒中筛查、评估、医治、康复全方位的指点细致而全面,为我们临床工作者提供了新的诊疗根据。相信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,可以减少卒中发病率,提供卒中康复水平,改良卒中患者预后,从而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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